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*
天色渐渐暗了下来,很快便一片漆黑了,沈年珩无功而返,他只盼着段子焉等不到他已经自己睡了,可当他走进院子的时候,远远便看到段子焉坐在台阶上,旁边放着个烛台,抱着小鸡冻的瑟瑟发抖,眼巴巴的看着院门等着他。
他刚想趁段子焉还没看到他退出去,段子焉却突然站了起来冲他蹬蹬蹬跑了过来,脆声道:“找到了吗?”那双蓝眼睛在黑夜里是那么的明亮,带着满满的希望,仿佛他只要说一声没有,那明亮便会灰暗下去,变成阴雨密布,雷声阵阵。
沈年珩暗地里握了握拳,咧着嘴对她笑道:“找到了!是后院的人替你洗了,我见你的毛毯没有晾干,晚上也铺不了便没拿回来,等明天毛毯干了咱们再去拿!”先不管这那了,熬过去这一天再说!
段子焉瞅着他良久,道:“可是……”
沈年珩没等她说完,回身将院门关上闩好,拉着她向院子里面走:“叔叔知道你没毛毯睡不着,今天叔叔陪你睡,你就把叔叔当做你的毛毯!”
“可是……”
沈年珩又没等她说完,恐吓道:“你再可是明日我就不带你去拿毛毯了!”
这话果然管用,段子焉一听便闭上嘴了,只是眼中的迟疑和不甘还没有退却。
沈年珩回自己屋拿了枕头和被子,再去段子焉屋里铺床,把段子焉的枕头被子尽数推进了里面,段子焉就在一旁看着不说行也不说不行。
“我去洗漱一下,你先自己脱衣服上床。”说完,沈年珩便跑去打水了。
等沈年珩洗干净回来,段子焉已经钻进了被子里,把半张脸藏在里面,只露出两个大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他。
沈年珩见她这么乖,蹬了鞋跳上床,整个床被他震得一颤,他脱衣服也迅速没一会儿上半身便光溜溜的了,就下面穿了一条亵裤,段子焉瞪大了眼睛看着他,沈年珩道:“看什么?没见过睡觉不穿衣服啊?”
段子焉点了点头。
沈年珩嘿嘿一笑:“反正从小没人管我,要不是和你睡我裤子都不穿,睡觉穿衣服多难受!你也脱了吧,可舒服了!”
段子焉抓紧了被子摇了摇头,她从前和娘亲睡、和菊香姐姐睡,她们都穿着衣服,从来没见过像沈年珩这样上身光溜溜的,她好奇地看着他,为什么他的脖子和身子是两个颜色的?
“为什么你是两个颜色的?”
沈年珩闻言一愣没搞懂她的话,顺着她的目光一看才知道,他脖子平时露在外面都被晒黑了,与身上白些的肤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。
“晒的!以后你和我练武也会晒成这样的!”
段子焉闻言露出惊恐的目光。
《蚀骨偏宠》作者:橘瑰槐简介顶级豪门+薄凉疯批大佬男主+温柔坚韧美人+双洁+互相救赎+无白月光+无替身温棠最后悔的事就是醉酒招惹了谢沉洲,那个人人都避之不及的疯批。谢沉洲将她禁锢在身边。温棠生性温柔,细致入微,谢沉洲只当她是爱惨了他。“棠棠,不要爱上我,完美的艺术品不应该有感情。”直到后来,他发现温棠别有用心,他只...
我叫叶阳,本以为自己只是个普通都市青年。可这是个异能都市啊,我有着特殊异能,能感知他人心理弱点。一次意外触发神秘任务,哼,那些智谋型反派还想算计我?我就扮猪吃老虎把他们一一击败。这过程中,还收获了大学教师齐悦的爱情,她温婉贤淑又知识渊博。我的异能之旅,精彩着呢。......
黑白为影,晨昏成诗。我能否拉着你,一步步走出那万丈深渊,清白无辜地生活在日光之下。还是,我俯视深渊,那深渊也要陷我于万劫不复。他们说,我定会动摇苏家的根基。...
本书又名:扑街网友的一千种死法。炮火震天的淞沪战场上,脸上挂着鼻涕泡的肥宅青年,搂着炸药包冲向了鬼子的小豆丁坦克;一声巨响之后,二百来斤的肥宅连一个完整的部件都找不到了。打成了废墟的斯大林格勒战场中,中年的油腻仓管员心中慌得一批;因为端着三八大盖的他,对面趴着的对手是有着‘狙击之王’称呼的康涅格少校。597.9高地上,被炸断了双腿的小白领拖着水桶,一步步的艰难向着坑道中爬行,因为里面有着一群已经很多天没有喝水的战友,等待着他的水去救命;皎洁的月色中,一条血迹在地面上拉出老长。总之,现代位面的小青年胡彪被系统选中了,必须去诸天战场完成一些不可能的任务,赢了风生水起、输了全村去他家吃席的那种。怎么办?当然是召唤网友帮忙了。因为根据他丰富的召唤经验,再垃圾的网友多死几次之后,也能比传说中‘都市兵王’更为靠谱……...
*前期迟钝后期宠妻攻×前期心机诱后期阴郁受|陆与闻×方雨 人生中第一次拍戏,陆与闻就把对手演员谈成了老婆,老婆黏人又好看,很爱他,他把老婆带回家,以为自己走上人生巅峰,这年他十八岁。 却没想到命运爱开玩笑,他只不过去上了个学,回来老婆死了,此后十多年,他一直没有走出来。 已过而立,事业爱情均无着落,无所谓,陆与闻会去老婆墓前哭。 本以为这辈子也就这样了,然而命运总是峰回路转,在他三十五岁这一年,老婆的双胞胎弟弟回来了。 陆与闻出道以来演得最好的一出戏,是在大街上,饰演落魄潦倒、无家可归的瘾君子。他不知道唯一会心疼他的人,他最亲爱的老婆,就躲在街头转角处哭。 - 消失十多年,方雨回到陆与闻身边,哭过亲过又睡过之后,他向陆与闻提出了分手,可是分不掉,怎么也分不掉。 *命中(一声)命中(四声) 注:无原型...
我应该恨梁砚,即便我暗恋了他七年。 他折我指骨,污我名声,毁我前程, 却又在我走投无路之际,将我关进他的别墅,做一只金丝雀。 对于他而言,我不过是一个花钱买来的玩意儿。 可以送人,也可以用完随手就扔。 于是,我从没想过那天梁砚会向我求婚, 就像他也没想过,那天我已经决定去死。 ———— 爱你这件事,是我自作自受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