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顾无惑喜在书室中供花,最早温芍过去时是梨花,后头便全由温芍来定,因猜不出顾无惑的喜好,温芍一开始便照着梨花来摆,大多是素净淡雅的花种,有时挑不好便会有略侬艳的出现,顾无惑倒从不说什么,温芍摘什么就是什么。
温芍回去后洗了一把脸便捧着迎春花过去了,迎春花枝条柔软,捆做一块儿又绑了其他的花枝才勉强能插放,温芍正左摆右摆地怎么都摆不满意,却听那边的顾无惑道:“你过来。”
顾无惑的话非常少,有时一日与温芍这个近身服侍的人都说不到三句话,温芍怕重现那日桂花糕和酥酪的尴尬境地,便也尽量不去打扰他,两厢太平安生。
她不防今日顾无惑主动叫她,先前又一门心思在摆弄花草上,便“啊”了一声,然后才反应过来顾无惑是在叫她,连忙放下手中的花束,三步并作两步走到顾无惑身边。
顾无惑正在写什么东西,他没有放下笔,只指了指砚台,对她说道:“为我磨墨。”
温芍的额角多跳了两下。
她还没得及说什么,顾无惑便又低头在纸上写了起来,温芍大字不识一个,看不懂他在写什么,只看出他写得极快,仿佛是有什么要事。
可温芍并不会磨墨。
来这里之前,她做的都是粗活,来了这里之后,也从来不碰这些精细物事,顾无惑身边伺候的人极少,磨墨这种事一向是他自己做的,一般都是要写字之前便会将墨磨好,然后才去用,今日大抵是写的字太多,墨便不够用了,一时又腾不出手去磨。
温芍在这里伺候已经有一阵子,也瞧见过顾无惑磨墨,她便学着他素日的样子,往砚台上加了几银匙清水,用手指捻起墨条,一下又一下地磨了起来。
只是她是生手,从没有做过的,怎么磨都不得要领,手指酸疼得很,可磨出来的墨却不好,也不知是用的力道不够,还是放的水太多了。
顾无惑自然不会注意到这些,只是再去沾新墨,写在纸张上颜色却淡,他蹙了蹙眉心,却并未责怪温芍半分,而是继续写了下去。
大约过了半个多时辰,顾无惑才停笔。
他写出来的字铁画银钩,是极赏心悦目的,可眼下这手极好的字,却是深浅不一,如此好几页。
温芍自己看了也不由撇下了唇角。
顾无惑等墨迹干了之后,便把纸张整理好放在一个红漆方匣之中,自己放到书柜之中锁好,转身看到杵在一旁的温芍,便道:“站过来,我教你磨墨。”
温芍羞愧得不得了,张口结舌地连一句道歉的话都说不出来,只得先支支吾吾地应了。
《蚀骨偏宠》作者:橘瑰槐简介顶级豪门+薄凉疯批大佬男主+温柔坚韧美人+双洁+互相救赎+无白月光+无替身温棠最后悔的事就是醉酒招惹了谢沉洲,那个人人都避之不及的疯批。谢沉洲将她禁锢在身边。温棠生性温柔,细致入微,谢沉洲只当她是爱惨了他。“棠棠,不要爱上我,完美的艺术品不应该有感情。”直到后来,他发现温棠别有用心,他只...
我叫叶阳,本以为自己只是个普通都市青年。可这是个异能都市啊,我有着特殊异能,能感知他人心理弱点。一次意外触发神秘任务,哼,那些智谋型反派还想算计我?我就扮猪吃老虎把他们一一击败。这过程中,还收获了大学教师齐悦的爱情,她温婉贤淑又知识渊博。我的异能之旅,精彩着呢。......
黑白为影,晨昏成诗。我能否拉着你,一步步走出那万丈深渊,清白无辜地生活在日光之下。还是,我俯视深渊,那深渊也要陷我于万劫不复。他们说,我定会动摇苏家的根基。...
本书又名:扑街网友的一千种死法。炮火震天的淞沪战场上,脸上挂着鼻涕泡的肥宅青年,搂着炸药包冲向了鬼子的小豆丁坦克;一声巨响之后,二百来斤的肥宅连一个完整的部件都找不到了。打成了废墟的斯大林格勒战场中,中年的油腻仓管员心中慌得一批;因为端着三八大盖的他,对面趴着的对手是有着‘狙击之王’称呼的康涅格少校。597.9高地上,被炸断了双腿的小白领拖着水桶,一步步的艰难向着坑道中爬行,因为里面有着一群已经很多天没有喝水的战友,等待着他的水去救命;皎洁的月色中,一条血迹在地面上拉出老长。总之,现代位面的小青年胡彪被系统选中了,必须去诸天战场完成一些不可能的任务,赢了风生水起、输了全村去他家吃席的那种。怎么办?当然是召唤网友帮忙了。因为根据他丰富的召唤经验,再垃圾的网友多死几次之后,也能比传说中‘都市兵王’更为靠谱……...
*前期迟钝后期宠妻攻×前期心机诱后期阴郁受|陆与闻×方雨 人生中第一次拍戏,陆与闻就把对手演员谈成了老婆,老婆黏人又好看,很爱他,他把老婆带回家,以为自己走上人生巅峰,这年他十八岁。 却没想到命运爱开玩笑,他只不过去上了个学,回来老婆死了,此后十多年,他一直没有走出来。 已过而立,事业爱情均无着落,无所谓,陆与闻会去老婆墓前哭。 本以为这辈子也就这样了,然而命运总是峰回路转,在他三十五岁这一年,老婆的双胞胎弟弟回来了。 陆与闻出道以来演得最好的一出戏,是在大街上,饰演落魄潦倒、无家可归的瘾君子。他不知道唯一会心疼他的人,他最亲爱的老婆,就躲在街头转角处哭。 - 消失十多年,方雨回到陆与闻身边,哭过亲过又睡过之后,他向陆与闻提出了分手,可是分不掉,怎么也分不掉。 *命中(一声)命中(四声) 注:无原型...
我应该恨梁砚,即便我暗恋了他七年。 他折我指骨,污我名声,毁我前程, 却又在我走投无路之际,将我关进他的别墅,做一只金丝雀。 对于他而言,我不过是一个花钱买来的玩意儿。 可以送人,也可以用完随手就扔。 于是,我从没想过那天梁砚会向我求婚, 就像他也没想过,那天我已经决定去死。 ———— 爱你这件事,是我自作自受...